2021/09/14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发改区域〔2021〕248号
各市相关部门、援甘前指,各相关区协作支援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大我市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我委制定了《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
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执行落实。
2021年8月26日
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加大我市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参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东西部协作工作部署要求,我市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结对关系与东西部协作结对关系保持一致,继续由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红桥区、北辰区、津南区、武清区、静海区共9个区与甘肃省两市一县共13个革命老区县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其中包括庆阳市庆城县、环县、华池县、正宁县、宁县、合水县、镇原县,平凉市崆峒区、静宁县、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以及白银市会宁县。
二、重点任务
(一)帮扶工作向革命老区重点倾斜支持
1.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向革命老区县倾斜支持,优化支出结构,逐步提高产业发展支持比例,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加强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助革命老区县摸清财政援助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底数,统一纳入项目资产管理体系,建立管理台账,明确管护责任,提升资产运营效益,执行公示公告制度,保证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市财政局,市援甘前指,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保持干部人才选派交流力度。继续坚持干部双向挂职制度,每年选派干部赴甘肃省革命老区县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挂职。围绕产业发展、乡村规划、教育医疗、社会服务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人才短板和技术弱项,选派教育、医疗、农技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技能帮带。做好革命老区县干部来津挂职服务保障工作,支持挂职干部将主要精力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时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合作交流办、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各区人民政府)
3.着力强化产业合作。立足革命老区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发挥天津产业优势,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重点聚焦特色林果、畜牧养殖、乡村旅游、民族手工、科技大棚等特色产业,持续发挥“津企陇上行”、“千家企业西部行”等活动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协助革命老区引进培育企业,促进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壮大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支持革命老区立足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和绿色生态资源,引导企业投资特色旅游产业,协助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精品线路建设。积极鼓励企业新建改建高温冷库、移动冷库,投资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预冷等一体化集配设施,参与结对地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网络建设。携手共建产业园区,谋划“精准+规模”“片区+园区”的创新举措,采取协作共建、单独兴建或支持已建成园区完善配套、提升能级等形式,共同打造具有典型性的现代农业示范产业园区,通过3至5年的努力,力争帮助革命老区县实现“一县一园”的目标。组织天津市产业合作咨询专家委员会调动各方力量,发挥规划研究优势,助力打造特色产业园区载体。充分发挥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撬动作用,设立津甘东西部协作产业合作专项扶持资金,对结对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好、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能力强的企业予以补贴,对落户革命老区县的企业予以重点倾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合作交流办、市农业农村委、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工商联,市援甘前指,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4.持续深化劳务协作。加强与革命老区县信息对接,共同举办东西部劳务协作招聘会,促进用工精准对接。推动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精准聚焦务工人员就业,强化实操练习,提升务工人员就业技能和务工收入。落实在津稳岗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服务,促进革命老区务工人员在津稳定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合作交流办,市援甘前指,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5.扎实开展消费帮扶。组织引导革命老区产品供应商和流通企业与我市商场、超市、电商平台、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建立稳定的供销关系,加强供需对接,形成稳定的供货关系。充分利用我市“会展经济”窗口平台,集中推介、展示、销售以“甘味”品牌为主的特色农产品。继续做好专馆专区设立和规范运营工作,支持建设消费帮扶专馆、专区或展销中心,提高以“甘味”品牌为主的农产品上架数量。充分利用“互联网+”,组织企业积极入驻天津市消费帮扶服务平台,通过市场化方式将更多来自革命老区产品引入天津消费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合作交流办,市援甘前指,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二)助力革命老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支持建立防返贫的市场化帮扶机制。根据革命老区县需求,探索开展防返贫保险试点,对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及时给予救助和支持。持续加大带动东西部协作地区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增收力度,助力结对地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合作交流办,市援甘前指,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巩固创新健康帮扶模式。推进县级医院结对帮扶、“村村好”健康帮扶等工作,激发甘肃省革命老区县内生动力,支持“互联网+健康医疗”项目纵向延伸,拓宽远程医疗覆盖面,提升优质医疗资源的可及性,造福当地百姓,让老区的普通百姓在家门口就能获得高水平的健康和诊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合作交流办,市援甘前指,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3.支持科技创新助力产业升级。组织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人才赴甘肃省革命老区县开展技术服务指导,支持建立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十四五”期间革命老区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科技特派员“点对点”科技帮扶机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合作交流办,市援甘前指,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革命老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助力开展示范村建设。全力支持在革命老区县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以各区为单位,有效整合天津市各级财政资金、社会动员资金、社会组织、企业、医院、学校等各方优质资源向重点乡村聚焦,打造携手奔小康升级版,实现高质量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目标。(责任单位:市合作交流办,市援甘前指,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2.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动员民营企业帮扶革命老区,引导我市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展劳务就业、助学助困、消费帮扶、医疗救助、慈善公益等帮扶活动,形成人人愿为、人人可为、人人能为的社会帮扶格局。(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市工商联、市慈善协会、市红十字会、市残联,各相关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我市各级协作支援工作体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各相关区、相关单位工作责任。我市各结对区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区主要领导开展互访对接,召开联席会议,组织调动各方面力量跟进落实。继续发挥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推动作用,牵头部门组织各成员单位加强与甘肃省对口部门联系,完善对接机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创新协作方式
立足津甘两省市各自优势,坚持双向协作、互惠互利、多方共赢,有力有序推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协作体系。健全完善优惠支持政策,协助拓展市场,激发天津企业到甘肃投资兴业的积极性。不断丰富创新协作方式,动员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积极参与,统筹谋划、协同协作,举全市之力做好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
(三)强化督促指导
加强对革命老区县东西部协作项目的督导调研,实地查看项目落地见效情况。将东西部协作工作成效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范围,充分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强化激励奖惩,推进协作任务落实。
(四)加强宣传推广
及时总结典型成果和实践经验,培育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利用媒体网络平台,开展专题宣传,展示宣传帮扶工作成果,增进协作共识,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