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新时代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1〕8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加快推进新时代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新时代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2015—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深入实施,在新形势下加快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以下简称老区)振兴发展步伐,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生活,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总要求,计划用3年时间,加快建设一批事关老区振兴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带动老区进一步激发振兴动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维护老区生态秀美的良好环境,持续增强老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为全面建成活力老区、美丽老区、幸福老区、文化老区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规划先行、高位推进。重点围绕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意见》、《规划》和广西“十四五”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要求,结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战略部署,在老区加快实施一批重大项目。
(二)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加快实施推进乡村振兴、新动能培育发展、生态功能修复等重大项目,促进老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补齐老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逐步增强老区发展动力。
(三)滚动调整、动态管理。围绕重点领域,建立加快推进新时代广西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三年行动项目(以下简称三年行动项目)库,定期开展协调调度,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对因客观原因难以继续推进的项目,每年年底集中进行调整,同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增补列入项目库,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四)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中央、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三、主要目标
2021—2023年,重点围绕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培育发展新动能、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强化生态功能修复等四大类工程,加快建设一批重大项目。经过3年努力,主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经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增强老区振兴发展活力;二是完善老区基础设施体系,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筑牢发展基础,提升老区经济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三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提升老区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增强老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加大老区生态功能修复与生态保护力度,加快能源资源产业绿色发展,促进老区实现绿色转型发展,维护老区生态秀美的良好环境。
四、项目方案
三年行动项目分为实施项目和储备项目两大类。
(一)实施项目。共357项,总投资3611亿元。实施项目建设紧迫性强,前期工作基本成熟或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或部分落实,基本具备实施条件。原则上,除少部分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外,其他实施项目要在2023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1.按功能分布。
(1)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工程项目。108项,总投资464亿元。
(2)培育发展新动能工程项目。124项,总投资2851亿元。
(3)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工程项目。103项,总投资216亿元。
(4)强化生态功能修复工程项目。22项,总投资80亿元。
2.按区域分布。
(1)自治区部门项目15项,总投资1834亿元。
(2)百色市项目130项,总投资772亿元。
(3)崇左市项目68项,总投资638亿元。
(4)河池市项目131项,总投资342亿元。
(5)南宁市项目13项,总投资25亿元。
(二)储备项目。共449项,总投资4357亿元。储备项目主要以推进项目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关键节点为目标。原则上,储备项目要在2023年底前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具备开工条件,力争开工一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组织推进本行动计划加快实施,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本行业项目推进工作,有关设区市负责本市项目推进工作并负总体责任,项目业主对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资金使用等负主体责任。
(二)加快前期工作。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专项资金每年安排前期工作经费,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三年行动项目加快开展前期工作。有关市、县(市、区)要加大三年行动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投入。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项目业主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创新工作方法,加快前期工作进度。项目审批部门要加强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指导与服务,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提高审批效率。
(三)强化协调服务。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制度,规范项目管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依托壮美广西·发改云平台,建立三年行动项目库,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每年年底对项目库进行滚动调整。有关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密切与项目业主的沟通协调,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项目动态调整计划。
(四)拓宽融资渠道。自治区财政厅要整合本级财政性资金,支持三年行动项目加快实施。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对口部委的沟通衔接,优先争取三年行动项目获得国家资金支持,并在编制本部门专项资金分解计划时给予倾斜安排。有关市、县(市、区)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的沟通衔接,积极推介项目,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鼓励有关市、县(市、区)通过融资担保、贷款贴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搭建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五)强化要素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三年行动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年度计划,享受重大项目各项优惠政策。全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加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力度。
(六)营造良好氛围。全区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大力宣传本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项目进展情况,宣传项目建设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我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规划》的良好氛围。
《新时代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三年行动实施项目表》、《新时代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三年行动储备项目表》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印发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