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9 浏览量: 来源:中国老区网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扶贫“三会”“关于开展全省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精神,全面了解淮阴区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情况,淮安市淮阴区老促会成立了由会长任组长的专门工作班子,把此项工作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区老促会印发了“关于开展红色资源调研普查工作的通知”,号召全系统的同志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扛起红色资源普查责任,深入实地,现场勘查,同时区老促会协调区党史办、民政局、文旅局等相关部门提供档案史料,进行佐证,确保全区范围内每一处红色资源史实准确、地理位置准确、历史遗存真实;确保红色遗址遗迹等资源普查全覆盖。现将普查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过普查,淮阴区现有红色资源61处,其中:古寨会议旧址等伟人故居4处;新四军刘老庄连纪念园等革命历史事件和遗址、遗迹22处;张芳久牺牲地等墓碑(群)32处;以烈士命名的乡镇3处。在61处红色资源中,我们对其中的11处重要红色文化遗址进行了系统调研。从保护级别看,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未定级别8处;从革命遗址构成看,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3处,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地1处,烈士墓3处,纪念设施4处;从损毁程度看,保护到位,设施完好的5处,其中得到较好利用的3处,设施损坏的1处,设施毁坏,仅乘破旧房屋或墓址2处,所有设施已经荡然无存的3处;从历史建筑看,保持原样的2处,建国后修建复原的1处,建国后新建的5处,尚无建筑的3处;从在革命斗争史上的地位和影响看,大雄庵中学旧址、中共西坝旧址、淮阴抗日民主政府旧址、张芳久烈士纪念碑、丁塘坊阻击战遗址、凌桥十二烈士牌等影响较为深远,而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则影响特别重大。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红色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先后投资9000多万元,实施了八十二烈士陵园改扩建工程,陵园面积扩大到400多亩,新建了八十二烈士纪念馆、红星广场、八十二烈士纪念碑广场碑廊和廊柱,修缮了历史价值高、年代久远的设施。将分散在全国各地的126名淮阴籍革命烈士墓地及散落在本区民间的16名革命烈士墓地,集中搬迁到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旁一个专门地块,重新建墓立碑。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已成为国家级国防教育示范基地、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烈士陵园,年均接待瞻仰参观游客在50万人次以上。
二、存在问题
(一)机制不够健全,管理不够到位。全区11处重要红色文化遗址中,只有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其它都没有专门的管理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存在多头管理。现存的红色文化资源、烈士纪念建筑物由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遗址文物由文旅部门管理;革命历史资料收集及研究由党史部门负责。目前各部门之间没有很好地配合进行保护和管理,而镇(街道)、村(居)既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也没有资金对其进行保护管理。
(二)部分红色文化遗址损毁严重,遗迹难辨。由于区镇道路建设和城市改造,再加上自然风化、无人管理等原因,许多革命遗址遭到不同程度的损毁。如中共西坝支部旧址郑家大楼因城市建设需要已遭拆除,旧迹难觅。有的革命遗址因年久失联难以确定。如共产党苏北地下交通站遗址,座落在原大兴庄乡花庄村,因革命战争年代档案资料奇缺,一些知情人相继去世,只能从一些老革命回忆录和一些年迈的老党员中获得一些资料。
(三)保护措施不力,开发利用不够。全区11处重要红色文化遗址中,保护完好的5处,其它6处谈不上任何的保护措施,即使是保护完好的革命遗址,在开发利用方面主要用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陈内容相对缺乏深度,形式单一,红色文化旅游地位不够突出,对周边景点辐射带动作用发挥有限,离全国一流品牌影响力还有距离,如何依托红色景区借势发展、关联发展、协同发展,还没有明确目标定位和发展战略。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红色文化遗址的良好氛围。红色文化遗址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作出了法律规定。区、镇(街道办)及有关部门作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在全社会广泛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在“八十二烈士殉国纪念日”、清明节、国家公祭日,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纳入教育内容,组织开展纪念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通过宣传,让人们深深地懂得,保护不单纯是政府的事,全社会都有责任;通过宣传,提高人们对保护的认知度,增强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法制观念,让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意识走进千家万户。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加大淮阴区红色文化遗址对外推介力度,提高影响力。
(二)理顺管理体制,建立保护红色文化遗址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议区政府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出台《淮阴区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实施细则》,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宣传、文旅、党史、国土、公安、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发改、民政、财政、住建等部门组成的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大部门间协调配合。
二是在区文旅局增挂“文物保护局”牌子的同时,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使机构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能相匹配,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文物鉴定、技术保护、规划编制、文物执法等工作。镇(街道办)文旅站增挂”文物保护站”牌子,配备兼职管理人员。村(居)明确1名文物协管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明确管护责任,加强日常维护与管理。
三是加大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力度。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加强对重要革命历史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加大保护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使重要的文物、遗址、纪念地、名人故居、文献、建筑等得到妥善保护。对无标志物,已遗忘的旧址、遗址,相关部门要根据史志部门提供的资料做好立碑标记,详载红色史料,对有标志物、已纳入省市区保护目录的旧址要积极争取项目,抢救保护好红色遗址。加大对有历史记载但尚未确定的红色文化旧址的研究和查找工作,及时把新发现的革命遗址纳入保护范围,完善革命遗址的保护措施。区、镇(街道办)文物保护管理机构要不定期地对红色文化遗址进行巡查,加大红色文化遗址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确保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受破坏,方便群众瞻仰,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三)加大政策研究,大力推进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淮阴区红色文化厚重,必须加大政策研究,着力解决保护与开发利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让红色文化遗产“活起来”。
一是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与开发利用上升到全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将红色文化遗址建设和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加强对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与管理。红色文化与生态文化、民俗文化等一起规划,走科学规划之路。
二是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投入。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淮阴革命老区给予红色文化保护经费的倾科;区、镇(街道办)要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经费列入同级预算,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要整合发改、民政、文旅等部门的资源资金,加强监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突出红色文化重要地位,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树立大文化、大旅游观,依托淮阴生态文化、红色文化、韩信文化、漂母文化等多元文化,推动淮阴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建议区政府向上申请,将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和张纯如纪念馆都作为“全国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赓续传承红色血脉。成立一支专门的研究开发团队,全方位深入挖掘全区有价值的重要红色资源,进行整体创意开发,同时应开通红色旅游专线,提高交通便利程度,打造”处处是景,处处皆文化”的全域旅游新格局,扩大吸引力和参观意愿,发挥红色文化资源的最佳效果。
(淮安市淮阴区老促会)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