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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昆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与思考

2021/12/23  浏览量:     来源:中国老区网

  2021年,江苏省昆山市预计GDP超过470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接近470亿元,连续十七年居全国百强县之首。昆山在高速发展经济的同时,十分注重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环境执法能力,逐步形成协调高效发展的模式、绿色干净的生态空间、科学环保的生活方式。为破解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推进的难题提供了典型经验。

  一、取得的骄人成绩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巩固“江湖并举、双源供水”格局,优化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昆山市重要饮水源傀儡湖被评为长江经济带最美湖泊和全省首批生态样板河湖。实施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十三五”以来,推动阳澄湖生态攻坚项目38个,完成投资12.5亿元。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快推进太湖流域治理、国省考断面达标整治和劣V类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实施重点项目511个,推进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完成1321项区镇控源截污工程,制定出台《昆山市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9-2035年)》,谋划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194条河道实施水岸系统治理。全市8个国省考断面水质优III比例达100%。

  2.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瞄准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等重点领域,点线面全方位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以来,突出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防治,推进锅炉整治改造、电力行业提标、煤改气和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共实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程2020项,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收费试点,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区域,划定昆山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行动。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由2015年的69.6%提升到83.6%,PM2.5平均浓度由42.3降低到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位列全省前列。

  3.全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制定《昆山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昆山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完成农用地详查点位布设、核实及污染状况详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636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基础信息调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和关闭化工遗留地块初步采样调查。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并完成排查出的17家企业的整治工作。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和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落实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管,规范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工作。完成昆山市淀山湖镇榭麓村污染场地综合整治项目、禧玛诺(昆山)自行车零件有限公司、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路厂区)等场地修复。

  4.全力提升固危废管理。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达标建设专项行动,完成1961家企业危废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实施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专项工作,积极推进利群技改提升项目、新昆生活污泥处置、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单位、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开展废酸专项整治、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等行动。

  (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显著

  1.生态创建积极推进。2006年获评首批国家级生态市后,先后获评国家节水型城市(2007年)、联合国人居奖(2010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2016年)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2020年)。全市各镇全部建设成生态镇,成功创建江苏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6个、示范村8个。高新区荣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区称号,森林公园入选国家自然学校能力建设项目试点。获批首批江苏省生物多样性本地调查试点城市,历时18个月,全面完成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参与调查人员121人次,共记录到生物物种1440种。

  2.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昆山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问责行动”工作方案》《“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提升工程工作方案(2018—2020年)》等文件,修编《昆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9-2025年)》。每年推动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百项工程。“十三五”以来,累计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2396个,全社会环保投入累计达803亿元,加快补齐生态环保领域一批基础设施短板。

  3.生态文明建设机制逐步完善。制定出台了《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以及43个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绩效考核“一张网”,设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单项奖。优化调整环评审批流程,采用直接触发式市、区镇联审方式,网上受理后由系统完成两级联审,区镇预审流程与市局审批流程统一发起、并行完成,控制审批期限,审批结果快递送达,项目审批全面提速,做到环保可事项100%不见面审批。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优化生态补偿制度,推行阳澄湖水环境区域补偿,动态管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期审计试点工作。

  (三)监察监测能力不断增强

  1.环境监管能力全面提升。一是严格环保执法,“十三五”以来,累积出动环境监察人员72502人次,检查企业24610厂次,立案处罚违法企业2048家,处罚金额24042.9281万元。二是完善监管执法机制,遵循“四不两直”方式,常态化开展节假日和夜间执法检查行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制定重点环境问题联合调查处理办法,组建江苏首支区镇环保执法检查员队伍。三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制定《2019年昆山市重点污染源企业环境保护监管工作计划》等文件,开展突出环境问题“三级挂牌”督办、“散乱污”专项整治、水源地隐患排查整改、集中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等各类专项行动。开展环保执法后督察,对环境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的执行情况进行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形成全流程闭环。四是做好“4+1”问题整改。累计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8496家。全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完成370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

  2.环境监测能力全面加强。一是扎实开展重点领域监测。加强国省考断面、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干支流水环境质量监测及省控点、区镇空气质量监测,积极做好空气质量预警。强化重点污染源、重点区域环境空气监测。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和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信息。二是有效提升监测能力。织密智慧环保网络,全市建成109个水质自动监测站、2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1套水污染溯源仪、2000套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制定《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废水采样规定》等,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制定实施《污染源监测委托第三方服务监督考核办法》,加强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单位监督考核。

  3.生态环境治理信息化水平提升。建设“昆山市生态一体化监管平台”、“生态环保工业污染源监控平台”,持续推进生态环保网格APP系统运用。全市工业企业危废转移和处置纳入网络实时监管体系,约400家重点工业污染源的废水、废气排放实施自动联网监控和“IC卡总量控制”。建立清洁生产重点企业库,实现水利水务、区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监控企业监控数据、业务数据开放共享。建立电力云平台,对240家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实施精准监控,以动力系统电力监测监控企业治污过程。加强废气污染源解析,以走航监测形成环境污染分布图。

  (四)生态安全格局不断优化

  全市坚持“两山”理论,积极践行“减量发展”,率先完成全市“三线一单”划定,分别划定了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72个单元控规基本完成。《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首家获省政府批准实施。

  严格生态空间保护,划定傀儡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5块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及阳澄湖(昆山)湿地等12块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落实相应的空间管控要求,切实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保护与监管。突出沿湖、沿河、沿路和产业集中区周围的生态绿廊建设,推进城市公园向公园城市转变。“十三五”以来,新增绿化面积3243万平方米、闲置地覆绿1415万平方米,新增绿道129公里。加强防护林体系建设,全市林木覆盖率达18.86%。加大湿地建设和恢复力度,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1.8%

  二、存在的巨大挑战

  尽管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体上看,生态环境保护依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绿色发展还有不小差距,生态环境保护仍面临较大的挑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任重道远。

  (一)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

  昆山是一个开放性城市,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形势下,全市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等结构调整将受到一定影响。在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的远景目标下,碳排放存量较高,在全省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总量基数大、技术难度高、所剩时间紧。此外,“十三五”时期重点关注的复合型空气污染防治、国省考断面水质提升、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仍需下力攻坚和巩固,臭氧问题化解、碳排放控制、地下水污染防治、环境安全和健康风险防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新的环境问题逐渐凸显,相对容易实施、成本较低的污染减排措施已基本完成,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治理难度、成本将不断增加。

  (二)资源环境矛盾仍然突出

  “三线一单”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落实到了环境管控单元,确定了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的利用上线。昆山市土地资源总体上相对紧张,随着“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城镇用地总量需求趋大,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突出,可用于建设的增量土地极为有限,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用水粗放的情况仍然存在,水资源利用效率仍需提高。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能源全部需要从外部输入,是典型的能源输入型城市,全市煤炭消耗量压缩空间有限。因此,在大气、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底线基础上,昆山市急需探索高效低耗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三)治污边际成本持续扩大

  环境质量总体稳中向好,部分指标改善明显,但距离生产、生活、生态、生机“四生融合”还有一定差距。“十三五”期间,相对容易实施、成本较低的污染减排措施已基本完成,要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治理难度将不断增加。社会、经济和自然是复合的有机整体,昆山工业发达,城镇化水平高,人口密度大,工业废水尚未实现全面接管,部分老城区、片区仍为雨污合流制,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污水管网错接、漏接问题仍然存在,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区域水污染负荷较重,水环境保护压力依然较大。“十四五”时期,昆山国省考断面由“十三五”的8个河流断面增加到9个河流断面和1个淀山湖中湖库断面,新增湖泊断面为国省考断面稳定达标提出新的挑战。机动车保有量大,电子信息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导致VOCs排放量大,各类建筑施工工地数量较多,大气污染逐步发展为工业废气、建筑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等复合型污染,臭氧问题逐步凸显,污染防治任务较重。关闭或搬迁的电镀、印染等等工业企业场地存在环境风险。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干扰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形势较为严峻,生态空间保护压力较大,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任重道远。

  (四)治理体系机制有待完善

  昆山作为全国经济百强县之首,在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有发挥改革示范作用的空间,但当前昆山市治理能力和治理精准度还不够高。随着生态环境垂直管理改革的推进,区镇委托执法机制无法延续,区镇基层政府环境管理能力有所削弱。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有待健全,落实产权主体、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等方面仍需加大改革力度,创新体制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公众参与机制、环境治理体系等均需进一步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的调控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美好的努力前景

  (一)完善和实施蓝绿空间规划

  1.优化生态空间布局。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加强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划定并严守花桥天福国家湿地公园、江苏昆山锦溪省级湿地公园、阳澄湖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淀山湖河蚬翘嘴红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傀儡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块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淀山湖(昆山)重要湿地等12块区域纳入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2.强化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管。以改善生态系统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市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实施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为生态系统修复积累丰富扎实的数据基础;加强重要湿地、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落实淀山湖河蚬翘嘴红鲌保护区全面禁捕;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科学开展增殖放流,严控外来有害物种入侵,切实增强管护能力建设。

  3.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治理,实施亭林园园区改造二期工程,修复驳岸245米,种植水生植物睡莲、荷花、水葱、香蒲等,构建生态安全缓冲区,充分发挥自然生态系统净化降解功能。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建设庙泾河中央水廊、张家港河生态绿廊,实施金鸡河航道生态修复工程,构建生物多样性网络。

  (二)加快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1.消除污水管网空白区。以城(镇)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城镇和主要交通道路沿线为重点,全面排查污水管网覆盖情况,分析评估存在主要问题,划定管网覆盖空白区或薄弱区域,科学确定消除管网空白区的方案和对策。结合市政道路建设新建污水管网50千米,不具备接管市政管网条件的,采用原位或就近增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以《昆山市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整治方案》为指导,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户接管率至85%以上,3-5年内不拆迁的村庄配套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有条件的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应接尽接。远离市政管网的旅游区、服务区、交通场站等配套建设生活污水治理系统。

  2.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水平。评估现有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能力与运行效能,统筹优化处理设施布局。完成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排水分区划定,分层级推进40个“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围绕污水零直排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区镇污水厂扩建、技改工程,完成千灯污水处理厂、巴城污水处理厂、吴淞江污水处理厂四期、花桥污水处理厂、正仪污水处理厂、石碑污水处理厂等6家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9.2万吨/日以上,污水厂尾水全面执行“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至2025年底,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9%。推进污水处理厂的互联互通建设,探索跨区域污水应急调度处理处置。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厂进水浓度,对进水CODcr、BOD5浓度未达标的污水厂制定并实施针对性的整治方案,提高污水厂运行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大力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

  (三)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末端处理设施

  1.加强飞灰填埋处置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昆山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工程,新增每天约70吨的螯合固化飞灰处置量,预计可使用6年左右。加快推进昆山再生资利用项目,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新增库容20万立方米,弥补本地飞灰填埋处置能力不足。

  2.提升工业污泥集中处置能力。按照污泥“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要求,推进新增3万吨/年工业污泥集中处置能力建设,重点针对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污泥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实行污泥处置月申报制度。加强含氟污泥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新增3万吨/年含氟污泥综合利用处置能力。提升污泥应急处置能力,工业污泥产生量大的企业要具备污泥应急堆放能力,以备污泥不能及时处置时作为周转场地。加强工业污泥分类,提高污泥资源化利用效率。

  3.鼓励企业自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鼓励产废量大的企业、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支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专业化、规模化,打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鼓励企业自行建设、扩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设施。鼓励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社会化服务,协同处置其他需要处理处置的废物,降低废物运输和周转风险。淘汰一批利用规模小、工艺水平落后、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综合利用设施。限制能力过剩或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危险废物类别综合利用设施的新建和扩建项目,鼓励显著提升生产工艺水平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改建项目和能力不足的危险废物类别综合利用新建、扩建项目。

  4.建立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系统。加强生态环保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行业协会的联动协作,推动机动车维修行业各类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按照“就近收集、区域平衡”的原则,提升收集、贮存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的经营许可单位依托铅蓄电池销售网点、机动车4S店、维修网点等设立收集网点,配套建设废铅蓄电池、机油滤芯等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能力。鼓励建设具有机动车维修行业全类别危险废物收集能力的收集贮存转运点。全面摸底调查一般工业固废堆存场所,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治理,减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合理布局一般工业固废回收暂存点,解决小微企业一般工业固废运输难、无处置出路的问题。建立布局合理、交售方便、采购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促进低价值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四)健全完善顶层设计,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一是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席会商、联动执法、联合响应机制。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力度。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做到应赔尽赔。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重大案件追踪办理和修复效果评估。推动行政处罚、刑事司法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衔接。二是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共建共享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育全社会生态文化价值观,开展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镇村、节约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出行等行动,建成一批昆山市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示范点,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把建设美丽昆山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三是全力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做好“融合和倒逼”两篇文章,积极探索“两山”转化通道,率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努力把昆山建设成为全国经济高度发达地区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示范样板。四是充分发挥绿色经济政策引导作用。强化绿色发展政策保障,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健全稳定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探索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融资、抵押保证保险等业务,促进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依托昆山金融支持深化两岸产业合作改革创新试验区和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的平台优势,争取江苏碳交易所落户昆山,引导有碳排放权交易资格的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通过市场机制激励企业低碳生产。完善市场化多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建立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领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昆山市农村经济研究会  庄社明)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