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8 浏览量:
宁夏党校社会与文化教研部
“2012-2017年的五年中,宁夏累计减贫71.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底的22.9%下降到6%;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由4856元增加到8347元,年均增长11.4%,增幅高于全区农民1.8个百分点。”在精准扶贫、脱贫富民过程中,宁夏逐步探索出切合实际的帮扶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产业扶贫取得巨大成就
政策先行。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意见》等重大政策。仅2017年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6亿元,发放扶贫小额贷款58亿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0亿元,培训贫困劳动力10.5万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扶贫保”全覆盖。
各种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截止2017年底,宁夏中南部9县(区)种植业、养殖业快速发展,仅马铃薯种植面积就达到240万亩,肉牛饲养量达到186万,迅速扭转了广大贫困户“一穷二白”的面貌。
劳务产业形成规模。目前,宁夏务工人员常年稳定在80万人左右,资金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67.8%,绝大部分移民已初步跨越了贫困线。基本实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五年建设任务和“搬得出、稳得住、管得好”的目标。
旅游产业扶贫带动力强。从2015年起,固原市委、市政府提出将固原产业发展为3+x,3指的是草畜产业、林业和林下经济,x为全域旅游。2017年固原市接待游客492.6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9.1亿元,分别增长18%和19%。
金融扶贫快速发展。2017年5月,自治区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围绕扩大信贷规模、加快贷款审批等提出17条金融扶贫措施。截至2017年10月末,全区扶贫类贷款余额638.4亿元,9个贫困县各项贷款余额594.9亿元,比全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20.7个百分点,助力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户21万户、82.4万人摆脱贫困。
探索特色产业扶贫开发道路还需新的方式
新运营方式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根据中央要求,加快研究和制定农民土地、林地资产增值收益的可操作性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农村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等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大力实施“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三变”改革模式,整合部分涉农资金作为股金,入股各类市场主体,增加贫困户资产收益。
加快扶贫机制改革,让贫困人口转化为产业工人。鼓励乡村组建产业公司或合作社,让年富力强、愿意参与的贫困户进入到公司或合作社中,采取统一组织、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方式,对外主动承接劳务输出、承包工程、农田水利整修等工程,凡进入到公司或合作社的贫困人口逐步解决“五险一金”,各级政府优先将各种工程承包给这类公司或合作社组织,让贫困人口逐步转变为产业工人。
注重激励内生动力。积极推行项目承包制,根据完成的工作量,获得相应的报酬,真正调动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动力。积极探索“政府+企业+银行+贫困户”的模式。在政府提供基本发展资金的基础上,建立若干个结合实际的产业扶贫公司,鼓励贫困户通过认购方式,由企业实行统一种养殖,贫困户共同参与。
大力实施诚信工程。积极建立产业扶贫“信用评估”体系,对于贷款兴办产业的贫困户,统一要求先息后利,达到信用等级后,政府再将利息全额返还给贫困户。积极引导劳动力弱的兜底户走自力更生之路。对于因残因病等致贫的兜底户,鼓励在家尽其所能,从事力所能及的“营生”,形成勤劳致富的社会氛围。
注重扶贫中的“志”和“智”。在扶“志”上出实招。利用乡镇、村办公场所,大力建设历史文化展室、村情民俗馆,通过今昔对比等方式增强脱贫致富信心。在扶“智”上求实效。注重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围绕特色、新兴产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提出发展思路,有针对性发展产业。
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新模式。以村委会为核心,抓特色产业、抓“短平快”富民产业;加快促进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加快成立股份制农业合作社,采取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合作社、农户“五位一体”的合作模式,让农民都参与进来,通过制定“一户一策”的办法,发展家庭手工业,帮助贫困户快速脱贫。 (执笔:周泽超)
编辑:童善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