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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老区“乡土法官”爱洒基层

2014/01/15  浏览量:   作者:张岩  

  “咱们开庭的法庭旁边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王祥卧冰求鱼的孝河。这个故事,传诵了一千多年,作为中华24孝之一,是我们沂蒙人的骄傲!你们知道孝河冬天为什么不结冰吗?是因为王祥的孝举感动了天地!孝河里的藕为什么多个孔吗?就是在警示后人要有一颗孝心!”这是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人民法庭庭长王永涛庭审一个赡养老人案件时,对着几个被告儿女所讲的话。

  那年春天,临沂市兰山区70多岁的刘大娘因赡养问题将几个子女告上法庭。开庭那天,旁听群众将整个审判庭挤得满满当当。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人们想来看看年轻的法官王永涛要用什么妙招来评判这个案子。在老人历数了大儿子和儿媳的种种不孝后,作为被告的大儿子也毫不示弱,主张自己是因为不满意老人偏向二儿子生的孙子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就这样,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王永涛在不动声色地听完他们的辩论后,心情沉重地站起来,他指着不远处的河说:“一千多年前,孝子王祥曾在这里为继母卧冰求鲤而感动了天地!”接着他饱含情感的为大家讲述了卧冰求鲤故事。最后他严厉地质问被告:“一千多年的古人尚且能以这种方式来孝敬老人,可作为新时代文明人的你们又是怎么做得呢?”被告一下子心虚了,满脸羞愧地低下了头,当场表示接受调解方案,达成了赡养协议。

  法官办案不仅仅要分出是非,作出判断,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真正让社会更加和谐。每当有人问起如何化解了这么多的矛盾纠纷时,王永涛总是这样说,“心结要用心去解,麻绳要从两头破”,只要心底无私,用真心去交流,以情感来浇注,没有解不开的“疙瘩”。

  这就是党的十八大代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人民法庭庭长王永涛,他在沂蒙老区扎根基层法庭19年,办理了5000余起案件,处理了上万个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没有错案,没有投诉,没有上访,其中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85%。

  王永涛出身农家,家境贫寒,从小懂得生活的艰辛,也了解老百姓对法律公正的渴望。1995年考入法院工作,报到前的一天晚上,父亲语重心长地对他说:“法官是断案子的,一定要一碗水端平。要是断得不公,把案子断错了,人家就说咱是个糊涂法官!”父亲深情的嘱托,好像在他的心里生了根似的,从来不会忘记。

  老百姓是地,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永远和我们的根相连,这是王永涛平时最爱哼唱的一首歌,也是他司法为民的心路历程,19年来,他竭尽全力忘我工作,让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不花冤枉钱,不跑冤枉路,不输冤枉理,2014年1月7日,王永涛与同事带着慰问金和米面油再次来到半程镇半程村咸金勇的家中进行看望。4年前,他因为交通意外受伤,变成了植物人,当事人却规避责任,不愿承担,诉讼案件到底王永涛这里后,他经过多方调研,查询法律条文,咸金勇得到了应有的赔偿,他父亲告诉记者,对方一开始只赔偿4、5万,经过王庭长调解后,赔偿到35万,为我们老百姓解决了大问题,以后他经常在节假日,逢年过节看看我,很感谢他。王永涛说,“这个案件在2010年已经结案,但是我觉得作为一名法官,得有自己的职业良知,我本身办这案子,对这个年轻的孩子就这样成为了植物人,感到十分惋惜和同情,因此就和庭里其他干警商量,是不是年节的时候过来看望看望,一个是希望通过我们的关怀唤醒他的意识,更好的康复,同时也想通过这种方式,呼吁社会各界更多的来关注像他们这种弱势群体。”

  “在农村,许多老百姓利益受到了侵害,但缺乏法律知识和证据意识,如果法官机械办案,很可能导致案结不了,这需要我们始终想办法给弱势群众以最大限度的司法救济。”工作中,王永涛经常这样告诫自己身边的年轻法官。半程村一位村民拖欠一位弹棉花老人的棉花款28000多元,虽然案子已经判决,但是对方根本无力偿还,在王永涛的积极努力下,帮助老人申请了司法救助,得到了全部补偿。老人激动地说,王法官解决了我的根本困难,他为老百姓真心实意办实事,他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我们老百姓的保护神。

  “只要你真心投入,没有解不开的扣”。在调解一起积怨多年的相邻权纠纷案件时,王永涛从下午两点钟开始说服劝导,到晚上八点,一直没有休息的他突发低血糖。备受感动的双方当事人都主动提出要请他先吃饭,王永涛朝嘴里塞了一块点心,说:“今晚只要你们调解好了,我请客!”当事人被他的精神所感染,终于握手言和。正是这种执着和智慧,使几年来他所承办案件的调解撤诉率高达85%。

  “白加黑、五加二”没有白天黑夜没有休息日节假日,在兰山区人民法院加班加点工作,已经成为一种常态。王永涛说,“我非常感动,曾经说过一句话,法院工作就是感动于相互感动中,临沂经济发展快,小商品批发城全国第二,物流业繁荣,外来人口量大,带来大量民事纠纷案件的赠多,从2007年开始,兰山区法院每年受理案件2万件左右,而真正在一线参与审批的法官70名左右,每人每年需要审理300起左右,有的法官需审理500多起,超负荷运转,白天接待当事人、开庭,只能利用晚上和节假日书写庭审报告,干警压力大,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只能休息工作时间,但是干警很少有怨言,精神状态特别好。

  “我们既然不能完全摆脱人情,那就正确面对,合理地利用好这些优势资源,帮助化解矛盾。” 这是王永涛善用的又一调解法。他善于挖掘当事人之间的“情”,同时又注重把自己的情感溶入到诉讼群众的思想中,做工作时和风细雨,沁入人心,使当事人既感受到法律威慑“力度”,又体会到人文关怀的“温度”。由于大环境的影响,社会上多少存在一些请客送礼的不正之风。作为法官的王永涛也是一个社会人,但是他牢记法官职责,坚决不收礼不吃请。他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只有廉洁办案,法律才会公正,法官的良心才不会沾染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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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夏天,63岁的半程村民王学德因为土地纠纷来到半程法庭。一开始他心存疑虑:“大盖帽,两头翘,吃了原告吃被告,这事一定很麻烦。”有一天中午,他主动找到王永涛庭长,说:“中午请你吃顿饭,一块聊聊案子,能行吗?”王永涛说:“确实不行,有事就在办公室说吧。”因为案情比较简单,很快出了判决结果,速度有点出乎老王的意料。为了表达一点敬意,王学德找到王永涛,从兜里拿出一沓钱,要塞给他。王永涛一看,摇着头说:“大爷,你要是给我钱,还不如让我直接下岗算了。”王学德一听,也不敢再坚持,就说:“我原来很担心打官司,没想到这么快案子就办完了,就是想表达个心情。”自此以后,王学德逢人就夸王永涛,“咱半程有个王庭长,是位为老百姓说话的贴心法官,不比过去那包青天差。”说到动情处,老王甚至泪流满面。

  只有把群众装在心里,才能更好的服务群众,19年来,王永涛把每一位前来诉讼的群众都当做朋友、当做亲人。改变了人们眼中那种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那种冷面判官形象,而是成为扎根基层,以心换心,帮助大家明辨事理,解开疙瘩的一个知心好友。

  2009年10月的一天,王永涛接到一个紧急电话,在半程镇工业园内,数百名讨要欠款的员工把一家公司的院墙推倒了。原来这个企业由于前期投资过大,再加上受金融危机影响,导致资金链断裂,被迫停产。之前,已经有银行等十几家债权人起诉到法庭。他立即赶到现场,民工们情绪非常激动、言词激烈,眼看一场哄抢企业财产的恶性事件一触即发。为了尽快平息事态,王永涛随手举起一只水杯对大家说:一个完整的杯子是有价值的,如果把它摔碎了,就一分钱也不值了。哄抢企业就像打碎玻璃杯一样,不但大家都拿不到钱,还会触犯法律!请大家相信法庭,根据法律规定,拖欠大家的工资一定优先兑付!”……两个多小时艰苦细致地说服工作,他的嗓子喊哑了,衣服被汗水湿透了,群众的情绪终于稳定下来,很多群众选择相信法庭,表态,以后不但不哄抢了,还协助执法机关看管好这个企业,不让财产流失,通过司法渠道把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好。

  随后,王永涛十几次奔波于企业和债权人之间,经过多次反复协调,最终达成一条多方共赢的解决方案,即让农民工拿到了工资,又让其他债权人得到了补偿。半程镇任家庄村主任王锡金主任回忆:“经过王庭长及时协调,把这个企业盘活了,并且把拖欠村里的承包费也给了村里,村里马上把承包费兑付给了村民,村民非常满意,感谢王庭长,到现在,每年承包费及时交付村里。”王永涛表示,在基层法庭处理的案件大部分是老百姓之间的民事纠纷,现在我国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一般不会诉诸法庭,并且对法庭的诉求和期望值特别高,就像抓到救命草一样,这时候作为法官要针对每一个案件,都要考量老百姓的这种心态,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全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强调,法官万分之一的错案,对当事人来讲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我们把每一起案件当成我们自己的唯一,认真对待。

  为农民工讨薪,为老人争取赡养费,为失地农民争取权益,为合同受骗者伸张正义,为困难百姓争取低保和司法救助,19年来,身为法官的王永涛始终用公正执法来维持着法律天平的平衡,用真情为民之心为百姓争取到更多的权利,但是有时也会触动到有关部门的利益,但他丝毫没有退缩。

  王永涛说,作为一个法官,尤其是民生案件,到了法庭上,双方的地位都是平等的,尤其是老百姓与有关部门的纠纷案件中,老百姓是弱势群体,发生纠纷后,他们能求助于法律,这是对法律的一种信任,作为法官在这种情况下,尽可能的把他们的诉求解决掉,那么老百姓对法律的认可公信力的提高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完成繁重的审判工作,不仅需要职业责任和奉献精神,还需要事半功倍的办案方法,肯干、苦干还要加巧干。在长期的审批工作中,王永涛把调解工作贯穿庭前、庭审、庭后、判后四个节点,抓住“利益平衡点”、“感情契合点”、“化解突破点”三个节点,;侧重“诉讼成本过高、弱势诉讼群体、容易矛盾激化”的三种类型;把握“与多元调解、风土人情、法制教育、及时判决”四个结合。巧妙的化解劳动纠纷,在长期审判实践中总结出的这套“四三三四”调解工作法,几年来所承办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0%以上,被山东全省法院推广,他本人页被称为劳模和智慧型法官。

  王永涛解释,“四三三四”调解工作法,简单来说把法官掌握的法律结合老百姓所知道的理,同时融入情感,也就是法理情的有机融合,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是比较系统比较复杂的工作技巧,我认为是一种情感艺术,针对不同的案件不同的当事人,运用不同的条件方法,最终目的就是让到法庭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通过我们的调解工作,能把他们的心结打开,把他们矛盾能够彻底化解,这是我们工作的初衷。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在掌握国家法律的同时,更要了解当地的社情民意,走进群众当中,知道群众想什么,要什么,我在做调解工作时候,首先要把这种枯燥的法律条文,用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或者说他们能听得懂的一种语言方式,妥善的表达出来,通过我们多做工作,让他们理解法律的制定法律的来源,才能接受我们的调解。

  手持法律准绳,心系平民百姓,扎根基层,倾情奉献,19年来,王永涛用自己的智慧和真情,实践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赢得了百姓的信任,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确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评为,他一生的追求和愿望就是当好群众身边的守护神,让群众生活的更加幸福更加有尊严。

  王永涛充满感情的说,在法院工作这么多年,我始终有一个信条:以公正和廉洁捍卫法律的尊严,以公平和正义赢得人民群众对于我们的信赖,以忠诚和良知,守护我们人民法官的这一片精神家园。

  近些年来,王永涛先后被评为 “山东省法院十佳办案标兵”,“全国法院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二等功、一等功各一次。2012年,他光荣的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

编辑:蔡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