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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一法官当选2013年度法治人物

2014/01/13  浏览量:   作者:周鹏 王静  

  曾在全国法院系统开通第一部“140” 诉讼电话和率先推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的延安法官雷钧,当选2013年度法治人物,这是我省法院首位获此殊荣者。

  1月5日,2013年度全国十大法治新闻和年度法治人物评选结果揭晓,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雷钧荣获“2013年度法治人物”称号。据了解,早在担任洛川法院院长期间,雷钧便率先开通全国法院第一部“140”诉讼电话,群众一个电话便可预约立案。随后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法官制和法官助理制相结合的审判运行机制,改革审委会议事制度,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在延安中院任职副院长期间,又全面推行以“便民诉讼在一线、查明案情在一线、化解纠纷在一线、改革创新在一线、争创一流在一线”为主要内容的“一线审判模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编辑:蔡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