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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出台《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2022/12/28  浏览量:   作者:南充市老促会  来源:中国老区网

12月27日上午,南充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出台《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南充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阶级革命家朱德、罗瑞卿和著名民主革命家张澜的故乡,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张思德的家乡,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丰富的红色资源。立法保护传承红色资源,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市委高度重视该《条例》制定工作。在立法过程中,先后两次专题听取立法情况汇报。在起草过程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入进行论证,在全面吃透法律法规、充分把握南充实际、多方吸纳民情民意的基础上,起草了高质量的法规草案,为高效推进立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审议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地方特色、突出精准管用为工作导向,多次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立法、党史、文物专家、实务工作者的意见建议。 认真听取人大代表、革命后代、烈士家属等的意见建议专题征求对《条例(草案)》修改意见建议(市老促会提出了3条修改意见建议)。

《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共五章42条,主要包括:总则、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弘扬、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现实短板,聚焦我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过程中的显性矛盾,坚持针对南充立法,有几条就立几条,管用几条定几条,首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明确红色资源的概念、分类、认定程序、保护原则,制定并细化了红色资源分类保护措施,为系统保护、长期传承、合理利用、充分展示南充的红色资源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和问题,确保条例“立得住、有特色、可操作”。

市老促会系统要认真学习宣传《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把《条例》的主要内容、特色亮点学深悟透,并大张旗鼓地宣传好,让该《条例》深入老区群众心里,化为自觉保护传承红色资源的内在动力和外在行动。 为南充革命老区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赓续,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孙晟徽